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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更新时间:2013-08-03 17:55:37点击次数:2562次字号:T|T
一.售后服务

我司服务范围具体如下:

1 现场服务

我司将指派有着多年项目经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连接、调试。

2.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服务

试运行期间,我司将保留一名工程师在现场,随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解决买方的的疑难问题,并负责联系我公司。

3.保质期内的技术服务

保质期为安装完成后一年,保质期内非人为因素故障我司负责免费保修。系统设备由买方现场验收试验合格签字后,质量保证期开始启动。我司负责买方在正常条件下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在系统设计、设备制造的技术和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故障,以及买方无法处理的主要问题,我司将在24小时内给予回应,并给于免费处理。

4.保证期后的技术服务

在设备保证期满后,我司将提供终身保修服务,保证长期以成本价提供买方相应的备品备件和维修服务。我司对于用户所提出的关于系统的任何疑难问题将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在故障仍然无法排除的情况下,负责派人以尽快的时间赶到现场提供服务。

5.系统改造及升级

自系统投入使用后,用户若有系统的改造、升级等需要,我司将全力配合用户的改造和升级,并以成本的价格提供所需的系统设备。

二.非免费维修范围(发生以下情况因为不能可靠的、经济的修复因此本公司不负责免费维修)

1由雷击、水灾、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

2不按说明书操作,引起的人为损坏;

3接电不符要求造成的线路板或元器件严重烧坏;

4擅自修理、改造;

5缺少零配件;

6过免费维修期产品;

7由于运输不当造成零部件不可恢复性损坏。客户收到货品有责任及时开机验货,收货时如发现包装有变形、破损、水浸、污染等任何异常必须在货运公司签收单据上注明异常情况,并当场开箱验货,若有损坏,应在收货日期起三日内通知发货人向承运商索赔,超过三日或因签收不规范造成的索赔困难发货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8无生产日期标签或标签涂污无法辨认。

9无深圳市仁川光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防伪条码或条码涂污无法辨认。

三.收费维修服务

凡对不属于第一项之免费维修范围及不属于第二项之非维修范围的产品,本公司提供收费维修服务,细则见第五项标准。

四.维修收费标准

1可以维修的,收费按深圳市仁川光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公布标准收取。

2不能修复的,可更换新品,费用按深圳市仁川光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报价的25%收取。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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